共同基金的交割指的是完成交易手續,也就是在交割日的當天或者之前,開放型基金的保管銀行或者封閉型基金的證券經紀人,與基金的申購者或者贖回者,必須支付兩者之間的到期應收款。共同基金的交割指的是結帳,也就是在交割日的當天或者之前,開放型基金的保管銀行或者封閉型基金的證券經紀人,與其基金的申購者或者贖回者,必須支付兩者之間的到期應收款,其支付方式可採支票結清或用電匯方式匯至指定帳戶;在同時基金的單位數也會由賣方交割給買方。國內封閉型基金的交割情況和買賣國內股票的第一類股相同,即透過國內券商在集中市場上作買賣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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