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與投資/債券
資產證券化 asset securitization。

最早於上世紀70年代初美國產生住宅抵押貸款市場。當時美國正推行高利率政策,商業銀行和儲貸協會等金融機構因受存款利率限制,經營狀況惡化。為獲取新資金來源,美國抵押貸款公司和從事住宅貸款的機構紛紛將其持有的住宅抵押貸款按期限、利率等進行組合,以此組合作為擔保或抵押,發行抵押債券,實現了住宅抵押貸款的証券化。

資產證券化泛指金融機構將流動性較低的貸款,彙總成一個債權群組或是貸款組合,並經過增強適當內部及外部信用後,將此債權群組或貸款組合劃分為證券發行標準單位,再於資本市場出售。一般說來,常見資產證券化之種類,包括房地產、汽車貸款、設備租賃、助學貸款、信用卡應收帳款等。

資產證券化優點:

1.提升金融機構債權資產的流動性,增加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管理的靈活度。
2.提高資金管理運用效率外,同時與資本市場直接金融相結合,提供投資大眾另一種長期投資工具。
3.提供金融機構較低成本的籌資管道,可以藉此轉移風險。
4.發行證券化商品的金融機構,有助於達到資本適足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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