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用來加/解密的程式碼,以確認資料為某人所發。當收到某人發送之私鑰加密過之資料時,他人可向認證機構索取某人的公鑰,以證明該資料為某人所發,可使傳遞具不可否認性。反向操作,則公鑰所加密的資料只有某人擁有的私鑰才可解密,因此以此傳遞的資料將具有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