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氣循環產業/運輸類
由受通知人指定 To order of notify。

即受通知人(Notify party)有權指定提貨人的載貨證券,託運人不填收貨人姓名,而以"To order"代替。受通知人是指貨物運到目的港時,應通知之人,以便讓其轉告收貨人提貨,買方、經紀人、進口銀行或託運人之代理人(如,大貿易商、信託公司等)等都可以是受通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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